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19年第11号通告,14批次食品不合格!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19年 第11号〕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抽检糕点、水果制品、饼干、肉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6类食品82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08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农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添加剂等指标。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指标问题

 

  (一)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天骄福邸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湖南正兴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玉姜和感味姜,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淘宝小鲜铺子(经营者为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茗点百货经营部)在淘宝网(网站)销售的标称上海喜莱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酥糖(熟粉类 冷加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农药残留问题

 

  (一)长沙市岳麓区蔡旺食品店销售的沙糖桔,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黄为蔬菜摊销售的辣椒,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1号店地一犟食品旗舰店(经营者为河北沧州市海兴县鼎晟龙食品有限公司)在1号店(网站)销售的标称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鼎晟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香驴肉(酱卤肉制品)和驴板肠(酱卤肉制品),经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检验发现,其中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兴县鼎晟龙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京东梅品味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辽宁省大连耐展商贸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大连耐展商贸有限公司委托广西齐发果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婆梅,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淘宝网风马牛企业店铺(经营者为上海风马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站)销售的标称上海风马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泰兴市郁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肉猪肉脯(原味)、猪肉猪肉脯(蜜汁味)和猪肉猪肉脯(香辣味),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五、其他指标问题

 

  (一)沃尔玛(深圳)百货有限公司龙华山姆会员商店销售的标称北京百恒昊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口的Ella’s Kitchen甜薯南瓜苹果蓝莓蔬果泥(原产国:西班牙),经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发现,其中总钠检出值低于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80%。沃尔玛(深圳)百货有限公司龙华山姆会员商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山姆会员商店销售的标称北京百恒昊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口的Ella’s Kitchen西梅果泥(原产国:西班牙),经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发现,其中总钠检出值低于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80%。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山姆会员商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京东网易严选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杭州网易严选贸易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杭州网易严选贸易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康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轧饼,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上海康允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北京、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湖南、广西等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进口商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河北、辽宁、上海、浙江、安徽、湖南、广东等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北京、上海、浙江等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网络食品交易平台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以上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3.  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   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   饼干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   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   特殊膳食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8.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9.   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   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   饼干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   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   特殊膳食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4月8日

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一、霉菌

霉菌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有的甚至会产生毒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蜜饯》(GB 14884—2016)中规定,蜜饯中霉菌的限量为50CFU/g。食品中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或是生产过程消毒不彻底,或是储运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流通过程中样品受霉菌污染。

二、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的大肠菌群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三、丙溴磷

丙溴磷是一种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专用于杀灭刺吸式口器害虫的超高效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丙溴磷在柑橘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四、克百威

克百威是一种广谱、高效、低残留、高毒性的氨基甲酸酯类杀虫、杀螨、杀线虫剂,具有内吸、触杀、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杀卵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克百威在茄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克百威不易降解,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五、镉

镉是一种环境污染物,若长期或过多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会蓄积在体内,损害肾小管和肾小球,使肾脏发生慢性中毒。《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肉制品(肝脏制品、肾脏制品除外)中镉的最大限量值不得超过0.1mg/kg,肝脏制品中镉的最大限量值不得超过0.5mg/kg,肾脏制品中镉的检测结果不得超过1.0mg/kg。重金属镉超标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了镉含量超标的原料,或存在污染物从生产设备迁移入食品的可能。

六、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残留。摄入少量二氧化硫,可在人体内经酶转化后由尿液排出体外,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可能会对健康不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蜜饯凉果类二氧化硫最大残留量为0.35g/kg。水果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水果制品的加工过程中,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亚硫酸盐等漂白剂,以达到漂白和防腐的作用,从而导致产品中二氧化硫残留不符合要求。

七、胭脂红

胭脂红为水溶性偶氮类着色剂,在食品行业中应用广泛,可改善食品的外观和色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胭脂红及其铝色淀可用于肉制品的可食用动物肠衣、胶原蛋白肠衣中,但在腌腊肉制品中不得使用。胭脂红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在腌腊肉制品生产过程中,企业为凸显产品色泽,超范围使用胭脂红。

八、总钠

总钠是人体中一种重要的无机元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 10770—2010)中规定,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中总钠含量最大值为200mg/100g,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营养素含量不得低于标签明示值的80%。总钠不达标原因,可能是原辅料质量控制不严,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或企业未按标签明示值的要求进行添加等。

九、过氧化值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饼干》(GB 7100—2015)中规定,饼干中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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