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开展

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1日发布通知,决定2018年继续在全国选择若干创新资源集聚度高、辐射带动作用强、知识产权支撑创新驱动发展需求迫切的重点城市(含直辖市所属区、县),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运营与实体产业相互融合、相互支撑。

通知明确,经过3年的时间,在重点城市基本构建起要素完备、体系健全、运行顺畅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推动产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

通知明确了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比如,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鼓励建设具有产业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在强化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方面,优化专利资助奖励政策,推动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等。

根据通知,中央财政对每个城市支持2亿元,2018年安排1.5亿元,剩余资金以后年度考核通过后拨付。城市可采取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股权投资等方式,统筹用于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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