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能源管理体系监管结果:数家认证机构被督促自行整改/责令整改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各相关认证机构:

  为规范全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活动,进一步发挥能源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能源管理水平的作用,省市场监管局委托省质量协会对全省2018年度首次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获证组织开展了现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经汇总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及相关认证机构上报名单,2018年度首次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获证组织共计75家,涉及21家认证机构。基于兼顾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原则,按照20%比例抽取了15家获证组织,覆盖9个设区市及15家认证机构。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认证机构方面的问题

  本次抽查共发现认证机构存在26项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1. 认证合同不规范。缺少必要的承诺信息。

  2. 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内容不完善。证书中未明确能源管理体系边界,无能源绩效相关数据。

  3. 机构制定的审核计划不规范。部分机构审核计划书未经企业签字确认;审核策划内容未包括企业证书暂停转恢复审核安排、上一年度不符合项审核验证等内容。

  4. 机构现场审核报告不完善。审核报告未覆盖企业主要耗能设备、未描述企业能源目标和指标的实现情况、未关注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不足等情况。

  (二)获证组织方面的问题

  本次抽查共发现获证组织存在51项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能源管理手册等体系文件内容不完善,未及时更新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人员培训不到位。未开展能源管理体系标准相关的培训。

  企业管理评审和内部审核不深入。部分企业产品生产工艺已变化,但能耗目标和指标未做修正;内部审核发现的不符合项未有效关闭。

  能耗监测设备配备不足,对重点用能设备日常监测数据不全,缺少能耗监测计划和监测报告。

  用能设备配备的热式气体流量计、涡街流量计、电能表、水表等计量器具未做检定。

  三、后续处理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的要求,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本次抽查发现问题的认证机构给予以下处理措施意见:

  1.要求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等7家认证机构自行整改;

  2.要求上海英格尔认证有限公司等3家认证机构责令整改。

  对需自行整改的认证机构,各市场监管部门应督促其按照所列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对需责令整改的认证机构,各市场监管部门应下达行政处理通知书,监督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对获证组织涉及的问题,相关认证机构应督促获证组织进行及时整改,对不愿配合整改的获证组织,要按照相关认证实施规则及时暂停或撤销其认证证书。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认证领域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认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增强认证机构和审核人员行业自律意识,维护良好认证市场秩序,促进全省认证行业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