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直排公安部门场带走4人调查,并对现场进行查封

东莞三大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执法行动发现问题企业128家

6月28日—7月4日,东莞三大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执法联合行动共检查发现问题企业128家。其中,涉嫌直排11家,漏排5家,偷排1家,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3家,其他的108家。市生态环境部门已现场调查取证并立案处罚22家。其中,现场查封3家,移交属地分局进一步调查67家,责令整改37家。

一无证电镀厂被查处

6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公安部门到位于石碣镇刘屋沙洲村沙洲墓地旁的一电镀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无牌无证,经营者为石某,主要从事五金电镀业务。

在未办理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的情况下,该单位擅自设有电镀、抛光等工序及相关设备,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检查现场,执法人员发现电镀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下水道,抛光粉尘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依法调查取证,监测工作人员于该单位废水直排口取样检测,公安部门当场带走4名员工协助调查,并对现场进行查封。

对该单位未批先建的行为,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将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该单位未完成环保验收手续,已投入生产的行为,依法将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该单位直排电镀废水行为,待监测报告出具后,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要求依法移送公安部门。

▲执法人员现场对煌冠实业有限公司相关设备进行查封

一企业清洗废水排入市政下水道

此外,7月3日晚,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位于长安镇涌头社区宏丰路十六号的东莞市煌冠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清洗工序及相关设备正在生产,执法人员发现该单位废水收集桶上方有一破损缺口,部分清洗废水经该缺口溢流并排入市政下水道。

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依法调查取证,并依法对相关设备进行现场查封。对该单位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将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法律法规,如符合相关条件,市生态环境局还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企业相关负责人处以5至15日行政拘留。

共清理散乱污企业557家

6月28日—7月4日,我市三大重点区域综合执法联合行动已进入第8周,行动共出动市镇两级监管执法人员1546人次,共对企业开展现场检查523家次。

我市三大重点区域综合执法联合行动,自5月13日开展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共发出行政命令119份,出具行政处罚告知书186份,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27份,清理散乱污557家,拟行政拘留案件21宗,涉刑移送公安案件4宗。

■曝光台

一批直排废水、废气企业被查封

专项行动第8周,一批直排废水、废气企业被查封,对符合移送行政拘留的案件,市生态环境局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现公布如下: 

1

企业名称:东莞市键传橡塑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东莞市长安镇新安社区松林西路1号

违法行为:生产废水直排

拟采取处罚措施:行政处罚;现场查封

2

企业名称:东莞市煌冠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东莞市长安镇涌头社区宏丰路十六号

违法行为:生产废水直排

拟采取处罚措施:行政处罚;现场查封

3

企业名称:东莞长安品质电子制造厂

企业地址:东莞市长安镇新安工业园西区

违法行为:生产废水直排、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

拟采取处罚措施:行政处罚;现场查封;拟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4

企业名称:东莞市精瑞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东莞市中堂镇南潢路袁家涌路口5号

违法行为:生产废水直排

拟采取处罚措施:行政处罚;现场查封

5

企业名称:石某无证电镀厂

企业地址:东莞市石碣镇刘屋沙洲村沙洲墓地旁

违法行为:生产废水直排

拟采取处罚措施:行政处罚;拟移送公安部门刑事立案

6

企业名称:东莞年丰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东莞市清溪镇第二工业区C座

违法行为:生产废气直排

拟采取处罚措施:行政处罚;现场查封

来源:东莞时间网 记者:范德全

文章转载于: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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