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CCATS
CCATS:The world's first assessment of environmental rule of law was released
CCATS:The inaugural meeting of the Preparatory Committee for the 83rd 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 (IEC) General Assembly was held in Beijing
CCATS: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电梯施工类别》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的通知 国市监特设函〔2019〕64号 各省、Autonomous regions、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Committee): 为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电梯安装、remodel、repair、维保等行为,降低企业施工过程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市场监管总局对《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进行了调整,现印发给你们。本次调整后的《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原《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修订版)》(国质检特〔2014〕260号)同时作废。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月28日 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 施工类别 施 工 内 容 安 装 采用组装、固定、调试等一系列作业方法,将电梯部件组合为具有使用价值的电梯整机的活动;包括移装。 改 造 1. 改变电梯的额定(名义)速度、额定载重量、提升高度、轿厢自重(制造单位明确的预留装饰重量或累计增加/减少质量不超过额定载重量的5%除外)、防爆等级、驱动方式、悬挂方式、调速方式或控制方式。(注1)2. 改变轿门的类型、增加或减少轿门。3. 改变轿架受力结构、更换轿架或更换无轿架式轿厢。 修 理 修理分为重大修理和一般修理两类。1. 重大修理包括:(1)加装或更换不同规格的驱动主机或其主要部件、控制柜或其控制主板或调速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装置、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夹紧装置、棘爪装置、限速切断阀(或节流阀)、液压缸、梯级、踏板、扶手带、附加制动器。(注2)(2)更换不同规格的悬挂及端接装置、高压软管、防爆电气部件。(3)改变层门的类型、增加层门。(4)加装自动救援操作(停电自动平层)装置、能量回馈节能装置等,改变电梯原控制线路的。(5)采用在电梯轿厢操纵箱、层站召唤箱或其按钮的外围接线以外的方式加装电梯IC卡系统等身份认证方式。(注3)2. 一般修理包括(1)修理或更换同规格不同型号的门锁装置、控制柜的控制主板或调速装置。(注4)(2)修理或更换同规格的驱动主机或其主要部件、限速器、安全钳、悬挂及端接装置、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夹紧装置、限速切断阀(或节流阀)、液压缸、高压软管、防爆电气部件、附加制动器等。(3)更换防爆电梯电缆引入口的密封圈。(4)减少层门。(5)仅通过在电梯轿厢操纵箱、层站召唤箱或其按钮的外围接线方式加装电梯IC卡系统等身份认证方式。 维护保养 为保证电梯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以及标准的要求,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examine、调整以及更换易损件的活动;包括裁剪、调整悬挂钢丝绳,不包括上述安装、remodel、修理规定的内容。更换同规格、同型号的门锁装置、控制柜的控制主板或调速装置,修理或更换同规格的缓冲器、梯级、踏板、扶手带,修理或更换围裙板等实施的作业视为维护保养。 注1: 改变电梯的调速方式是指:如将乘客或载货电梯的交流变极调速系统改变为交流变频变压调速系统;或者改变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调速系统,使其由连续运行型改变为间歇运行型等。 控制方式是指:为响应来自操作装置的信号而对电梯的启动、停止和运行方向进行控制的方式,For example:按钮控制、信号控制以及集选控制(含单台集选控制、两台并联控制和多台群组控制)等。 注2:规格是指:制造单位对产品不同技术参数、性能的标注,as:工作原理、机械性能、结构、部件尺寸、安装位置等。 驱动主机的主要部件是指:电动机、制动器、减速器、曳引轮。 注3:电梯IC卡系统等身份认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密码、磁卡、移动支付、指纹、掌形、面部、虹膜、静脉等。 注4:型号是指:制造单位对产品按照类别、品种并遵循一定规则编制的产品代码。
CCATS successfully passed the office review and on-site witness of the IECQ expert review team
CCATS (CCATS) from January 21 to January 24, 2019,Received an office review and an initial on-site witness review by the IECQ expert review team on the HSPM project application。After 4 days of intense and hectic work,CCATS has finally passed the review,And produced the IECQ-certified Lead Auditor and Auditor . This review has been of great help to CCATS,So the team at CCATS learned a lot,As a result, CCATS has a higher level of understanding of QC080000 standards,It greatly improves the auditor's audit ability。 We would like to thank Mr Steve, an expert reviewer at the IECQ , Tim Li , Raymond Luo and Translator Miss Zhou have worked hard in these days。
曝光!昆山76家企业被亮“黄牌”!3家被亮“红牌”!
近日 2018年12月昆山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及“红黄牌”警示管理名单发布 79家企业(个人)赫然在列! 其中,76家被罚企业遭到安全生产“黄牌”警示 3家企业遭到“红牌”警示! 昆山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及“黄牌”警示管理名单 昆山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及“红牌”警示管理名单 特别提醒 2017年12月,昆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了《昆山市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和安全生产“红黄”牌警示管理的实施办法》,以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根据办法,被纳入“黄牌”警示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将被暂停评先评优,newly built、expansion projects and enjoy the support of financial funds at all levels、Award and grant eligibility,整改完成撤销“黄牌”后可继续享受。 被予以“红牌”警示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同时纳入昆山市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及联合惩戒对象,投资、国土资源、建设、银行、证券、保险、工会等主管(监管)部门接到通报后,要严格限制纳入“黑名单”管理生产经营单位新建项目审批、Approved、备案以及用地、证券融资、贷款等,暂停其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不得评优评先年度评先评优。 该名单将同时抄报昆山市信用办,在管理期限内,由信用办推送至各具体职能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对“红黄牌”警示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昆山市镇两级安监部门将依法加大执法力度和频率。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律予以“黄牌”警示: 1.属于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金属熔融铸造等重点领域企业,未按规定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或在规定期限内未达标的; 2.属于粉尘涉爆企业,除尘器系统未经过相关部门或专家验收合格,现场管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3.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企业,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未落实作业审批等规定要求的; 4.属于典型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经专家现场检查判定容易发生爆炸、火灾和中毒等导致群体性生产安全事故的; 5.属于冶金铸造企业,未进行安全评价或未将评价所提隐患整改到位的; 6.使用特种设备,但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要求的; 7.使用危险化学品数量较大,未设置独立仓储或现场危化品管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8.违规经营销售剧毒、易制爆化学品的; 9.将生产场所、设备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10.未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Site management is chaotic、Illegal command、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突出的; 11.因企业安全隐患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等安全生产问题,被市安监局或相关部门约谈的; 12.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被安监部门立案处罚的; 13.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未将评价所提隐患整改到位的; 14.生产经营单位新建、rebuild、扩建的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三同时”的; 15.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statute、规章的,经专家现场检查判定为重大隐患需要立即整改的。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律予以“红牌”警示,纳入联合惩戒对象: (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一年内发生2次(含)以上一般生产事故的; (三)一年内发生一次造成3人(含)以上重伤(职业病伤害)的生产安全事故,或累计发生重伤(职业病伤害)超过5人(含)以上的; (四)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经营)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 (六)一年内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被监管部门处以2次(含)以上行政处罚或逾期不缴纳罚款的; (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阻挠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 (八)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 (九)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停产停业,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十)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 (十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及逃逸的; (十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 (十三)其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安全生产是底线、是红线、是高压线,更是百姓的生命线……”这句话是一点没错,Safety production is not only a theme that enterprises often pay attention to,更是直接关系到咱们职工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的大事。 没有安全,再丰厚的物质也会变得一文不值 当然,处罚不是目的 目的是督促企业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做到守法经营! 文章来源:昆山安监 图片资料:Kunshan Safety Supervisor、网络 声明:This website is reprinted、share、statement、Views remain neutral,The purpose is only to convey more information,The copyright belongs to the original author。If the copyright of the work is involved,Please contact us,We will remove the content as soon as possib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