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竟成非法排污企业庇护所,广西贵港市水泥厂藏污纳垢 。

2018年6月22日,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对广西贵港市开展下沉督察,在覃塘区覃塘镇贵港市水泥厂旧厂房内发现多家企业存在严重环境污染问题。这些企业藏身于此,无视环保法律法规,从事违法生产活动,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一、主要问题

贵港市水泥厂作为市国资委管理的市直企业,将闲置厂房出租给春晨矿业有限公司、富木塑粒厂、致发铝制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在不到60亩的场地上,形成一个废渣、废塑料、废电容等多种固体废物非法处置窝点,现场污染极为严重。这些废物大多通过非法途径从相邻的广东省运入,贵港市水泥厂每年从中获得租金收益18万。

一是非法转移危险废物问题突出。督察组在获知贵港市春晨矿业有限公司于6月13日非法接收768.58吨来自广东的固体废物后,根据线索直奔现场。督察发现,该企业管理十分混乱,虽然已经停产,但厂区内仍有大量来路不明的废渣,原料堆场和成品仓库没有采取防扬散、防流失措施,工艺过程没有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地面积满厚厚的含重金属粉尘;厂区雨污混流、雨水收集处理设施极不完善。检查当日恰逢雨天,厂区雨水携带大量含重金属的粉尘,顺地势流往厂区围墙附近,通过围墙孔洞及墙体裂隙进入外环境;企业还将大量生产废渣随意丢弃在附近的空地,督察人员用pH试纸检测渣堆上的积水坑,呈明显碱性。

二是企业频频违法生产排污。在去春晨矿业的路上,一家企业偷偷摸摸施工的可疑形迹引起了督察组的注意,从春晨矿业出来后,督察组顺势拐进了这家名为贵港市富木塑粒厂的企业。

督察发现,厂区除空地外均用尼龙布严密遮掩,尼龙布下是铺天盖地的废旧塑料,生产设备十分简陋,没有配套任何污染防治设施。该企业虽曾被勒令停产并罚款,可不久便擅自恢复生产,直到今年6月20日才停止生产。三是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问题突出。督察人员在富木塑粒厂区围墙边发现异常的黑色痕迹,顺藤摸瓜又发现一家名叫贵港市致发铝制品有限公司的利用废旧电容非法炼制铝锭的污染企业。督察人员现场发现一台没有配套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的简陋熔炼设备,旁边堆放着产品铝锭和用作脱氧剂的硅,生产原料却藏在一个隐蔽的封闭空间里。督察人员从机械设备和墙体缝隙勉强进入后,看见堆成小山一般的废旧电容。废旧电容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列明的危险废物,该公司用其作为原材料炼制铝锭,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同时,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冶炼炉渣大部分已运离现场,涉嫌非法转移危险废物。

二、原因分析

督察发现,贵港市有关部门监管失之以宽,甚至放纵污染企业长期非法生产,违法排污,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风险隐患。

一是地方有关部门监管不力,默许国有资产沦为污染企业藏身之处。贵港市国资委只算经济账,不算环境账,有关部门监管不力,长期默许贵港市水泥厂出租国有资产从中获利,只要企业能够获利,其余事项一概不问。租给何人、用于何事、是否违法,都置身事外,致使国有企业厂区内环境违法行为长期存在。

二是贵港市水泥厂作为国有企业,为谋求微薄经济利益对租赁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视而不见。贵港市水泥厂将厂房土地租与多家环境违法企业,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在督察组发现问题后,贵港市水泥厂匆匆与富木塑粒厂、致发铝制品有限公司终止租赁合同。但对于租用面积最大、租金收益占大头、租期已经结束的春晨矿业之间的租赁关系处理,态度依然暧昧,不愿解除合同。

截至目前,贵港市已对春晨矿业和富木塑粒厂进行立案处理,查封了富木塑粒厂和致发铝制品有限公司现场存放的废料和原料,并拆除违法生产设备,公安机关也对有关问题开展调查。

督察组将根据“回头看”有关要求,进一步核实情况、查清问题,督促地方加快整改,对可能存在的不作为、不担当,甚至失职失责问题,将按有关程序查处到位。